桂林市水利局拟进行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的建设,并委托广西天德环保咨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第二次公示,即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信息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城区
项目概要:本工程主要是防洪堤及护岸工程的建设,项目起于桂林市叠彩区易家村,终于桂林市雁山区马家坊村,为漓江旅游的核心河段。包括桂林市雁山区、叠彩区、七星区、象山区等行政区及乡镇,共计5段,综合治理河段总长16.986km,拟建防洪堤总长10.863km,护岸总长5.585km。分别为:
(1)左岸易家村至虞山大桥段,综合治理河段长4.32 km,新建护岸长3.91km。
(2)左岸净瓶山大桥至王家村段,综合治理河段长2.156 km,新建防洪堤长1.037km,新建护岸长0.25km。
(3)右岸净瓶山大桥至船厂段,综合治理河段长3.88km,新建防洪堤长3.876km,新建护岸长0.16km。
(4) 左岸漓东科技新城段,综合治理河段长6.45 km,新建防洪堤长5.95km,新建护岸长1.265km。
(5)右岸磨盘山旅游服务区段,综合治理河段长0.18km,新建护岸长0.18km。
修建下河步级65座,穿堤管18处,排涝闸3座。项目总投资15031.32万元。
二、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主要环境影响: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建筑垃圾、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污染、运输车辆尾气及噪声污染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等;同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带来一定的水土流失问题。
污染防治措施:及时对路面清扫、洒水,同时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场地进行洒水抑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午间和夜间施工;进出车辆减速,在施工点设置临时围栏,以减缓噪声及扬尘影响;集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械进行突击作业,优化施工时间;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交由桂林市城区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不设置临时堆土场,后期绿化覆土采用外运取土解决,取土场同时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剥离量较少,同永久弃渣及时运至市政指定的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施工期结束后,对临时用地尽快做好绿化恢复。
(2)运营期
本项目中防洪堤和护岸工程为水利工程,排涝闸不设置泵站和管理站,桂江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施工结束后,对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有利的影响,营运期本身不产生污染物。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水利发展规划,工程布局较合理。项目评价区域内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施工期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在严格采取生物措施与工程防护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治体系,对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切实逐项予以落实、并加强营运期管理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并在一定程度上会改善漓江沿岸的生态环境,美化区域景观,提升城市的综合素质,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信息公开包含的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5、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8、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五、公众查阅信息方式和期限
公众点击附件下载“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若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邮寄信函方式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的具体形式: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期限内,以电子邮件、信函、联系电话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意见,并请注明“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公众意见”。(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公众在发表意见时,请尽量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向您反馈。
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八、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桂林市水利局
单位地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8978327839
九、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天德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1号绿地中央广场A9号楼1单元七层708号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0771-5716198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见附件:广西主要支流桂江治理工程桂林市城区段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桂林市水利局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