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汛末水库、堤防、水闸工程安全情况,日前,我市组织开展了辖区内水库、堤防、水闸工程安全大检查,以便加强对水库、堤防、水闸安全管理,及时进行工程维修及加固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本年度汛期发生险情或水毁的水库、堤防、水闸工程,除险加固后初期蓄水的中小型水库以及尚未进行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大中型水闸。一是检查水库工程安全状况,重点检查大坝、溢洪道、启闭设备、穿坝建筑物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渗漏现象,工程总体形象面貌是否完整、完好;二是检查水库运行管理情况,包括大坝安全责任人及其责任是否明确,非汛期管护人员或管护经费是否落实,维修养护工作是否正常开展,通讯系统是否畅通;除险加固后水库初期蓄水是否分期进行等。三是河道和堤防(水闸)水毁工程及相应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
此次检查按照分级负责方法进行:一是县级水利部门负责全面检查所管辖的水库、堤防、水闸工程;二是在此基础上,市级水利部门对辖区内各县(区)汛末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复查,现场复查比例原则上各类工程不少于10%。检查要求,各县(区)全面检查于2015年11月5日前完成,市水利局于2015年11月末前完成复查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区水利厅。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我市将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确保工程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