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司法局、桂林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市法治办〔2016〕24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桂林,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为做好今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宣传方案,成立了由水政监察支队牵头,水政监察支队3人,水政科2人共5人组成宣传组。
二、突出主题,扎实开展宣传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我局宣传组在市中心广场开展了以“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桂林,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以宣传教育水法规知识为宣传重点的宣传活动。活动开设一个咨询点,制作了以水法律法规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为宣传内容的宣传板报2块,现场发放《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规宣传册300余份,宣传纪念品200余份,解答水法规、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有偿使用有关方面问题50多个。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全民参与度高,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三、下一步打算
水法制宣传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为了将水法宣传工作扎实深入地进行下去,切实打牢人们群众的水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效能,我们决定在今后执法过程中,采取边执法边宣传的方法进行长期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