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来源:广西水利信息网  时间:2014-12-09 11:23:00

 

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

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我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依据《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是指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列入自治区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实施方案范围的项目。

第三条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实行分级管理。按改造后的装机容量进行划分:
    
总装机容量≥5MW的,由自治区水利厅负责。
    1MW
≤总装机容量<5MW的,由项目所在地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总装机容量<1MW的,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办理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手续。

第五条   质量与安全监督期限从受理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申报手续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主体工程开工前,组织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项目划分,确定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并将项目划分方案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确认。

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项目划分方案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工程实施过程中,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项目划分确需调整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调整后的项目划分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审核确认。

第七条  各级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根据分级管理权限,对受监工程明确责任监督员,开展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可根据需要设立质量与安全监督项目站。

监督检查采取巡查和抽查方式。

第八条  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主要对参建单位质量与安全行为、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各检查要点见附件。

第九条  质量与安全监督人员检查后应当及时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存在质量与安全问题的,应当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第十条  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在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时,可以委托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一条  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  重要隐蔽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建设、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备。

第十三条  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和建设单位认定,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备。

第十四条  单位工程外观质量应当在单位工程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进行评定,并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定。

第十五条  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建设单位认定,并报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核定。

第十六条  在项目完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提供全部改造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和能效初步结论,具备条件的,应委托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械电气类乙级以上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改造机组能效进行检测。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 1682012)的要求对已完成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机组启动等组织验收,并邀请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派员参加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前,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程要求提交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  其他农村水电站技术改造项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农村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工程质量与

安全监督检查要点

 

检查类别

检查要点

1、工程质量与

安全体系检查

(一)对设计、监理、施工和设备生产单位资质进行复核。
   
(二)对建设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质量控制体系和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以及设计单位现场服务等实施监督检查。
   
(三)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进行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五)检查施工单位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检验和评定情况。
    
(六)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核定,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应有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明确结论。
   
(七)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有效期进行复核。
   
(八)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九)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十)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对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十二)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
   
(十三)对安全生产监理情况进行检查。

 

 

 

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2、工程实体质量检查

 

(一)设备、材料进场验收情况:设备选用应符合《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机电设备选用指导意见》的规定。特种设备,如起重机、压力容器和消防设备等,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相关部门检定证书。对设备、材料进场验收,主要抽查以下资料:
    1
、金属结构:1)出厂检验记录。2)进场检验记录。

2、启闭设备:1)生产企业制造许可证。(2)铭牌数据。(3进场检验记录。

3、水轮机:1)铭牌数据。2)出厂检验、试验文件。3进场检验记录。

4、发电机:1)铭牌数据。(2)出厂检验、试验文件。(3)进场检验记录。

5、水力机械辅助设备:1)出厂检验、试验文件。(2)进场检验记录。

6、电气设备:1)出厂检验、试验文件。(2)进场检验记录。

7、土建工程:受力构件的水泥、钢材、砂石料合格证明文件。

(二)施工检查记录情况   

1、金属结构安装:现场安装记录。

2、启闭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记录。

3、水轮机安装:1)现场试验记录。(2)盘车检查记录。

4、发电机安装:1发电机预防性试验记录。2)盘车检查记录。

5、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记录。

6、电气设备安装:现场试验记录。

7、土建工程:受力构件混凝土试块及钢材强度检测报告。

(三)质量评定情况   

1、单元工程质量评定。2、分部工程质量评定。3、单位工程质量评定。4、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

(四)试验情况

1、机组空载试验情况,包括:首次手动开机检查、手动、自动切换试验检查、空载扰动试验检查、机组过速试验检查、自动开机试验检查、发电机短路试验检查、发电机预防性试验、发电机升压检查和试验、发电机单相接地试验、发电机空载时励磁调节器试验。
    2
、机组并列及负荷试验情况,包括:手动及自动准同期并列试验、机组带负荷及甩负荷试验(应按额定负荷定值的25%50%75%100%分别进行)、机组72h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试验。

3、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一)施工现场安全标志设置情况。
   
(二)作业人员佩带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
   
(四)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情况,特别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有否违法违规违反技术标准的现象。
   
(五)度汛方案制定情况。

 

 

 

 

 

 

 

 

 

 

 

 

 

 

 

 

 

 

 

 

 

bet365appios
 主办:桂林市水利局·管理
地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8号 邮编:541001 电话:2802064 E-mail:glwater2012@163.com
技术支持 & 网页制作:桂林市信息中心

桂林网警 网上报警岗亭

 桂ICP备12005097号  桂公网安备 45030202000011号